首页 > 药品 > 医药法规 > 正文
关于开展高校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险)工作调查的通知
  来源: 编辑: [发送给好友]
各高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制订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政策,根据教育厅领导意见,开展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工作调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皖军校和成人高校普通班中列入安徽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工作。

二、调查内容:

1、学校现行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形式:校内统筹、公费医疗、商业保险、加入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

2、2006年底在校生人数、参保学生人数;

3、学生个人年度缴费金额;

4、保障(险)范围:普通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其他;

5、2006年度学生患大病人数,报销或赔付金额;

6、2006年度学生住院人数、天数,报销或赔付金额;

7、医疗保障(险)的起付标准,最高报销或赔付金额;

8、2006度学校学生医疗保障(险)总支出或赔付金额;

9、2006度财政补贴金额:省、市、县;

1 0、2006度学校补贴金额。

上述内容具体见附表,附表电子版请到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下载。

三、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认真填报调查表,务于2007年7月20日前将调查表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赵慧;电话:0551—2831830;传真:0551—2831830;电子信箱:zhaohui1830@ahedu.gov.cn)。

相关新闻
·关于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实行统一标识·修订后的药品管理制度法规鼓励新药研发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鱼金注射液、复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碳青霉烯类等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
·关于公布头孢丙烯、黄连上清片等药品价格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
·关于体外冲击波心血管治疗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中国仅三种药品经批准可有商品名 中药无商品名
·国家药监局紧急通知:头孢曲松钠遇钙可致人死亡·关于加强对含罂粟壳中药注册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疫苗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
生活
卫生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