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制订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政策,根据教育厅领导意见,开展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工作调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皖军校和成人高校普通班中列入安徽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工作。
二、调查内容:
1、学校现行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险)形式:校内统筹、公费医疗、商业保险、加入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
2、2006年底在校生人数、参保学生人数;
3、学生个人年度缴费金额;
4、保障(险)范围:普通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其他;
5、2006年度学生患大病人数,报销或赔付金额;
6、2006年度学生住院人数、天数,报销或赔付金额;
7、医疗保障(险)的起付标准,最高报销或赔付金额;
8、2006度学校学生医疗保障(险)总支出或赔付金额;
9、2006度财政补贴金额:省、市、县;
1 0、2006度学校补贴金额。
上述内容具体见附表,附表电子版请到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下载。
三、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认真填报调查表,务于2007年7月20日前将调查表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赵慧;电话:0551—2831830;传真:0551—2831830;电子信箱:zhaohui1830@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