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南昌,有一家“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南昌市第五医院。电视里、报纸上、广播中每天都有它的身影,被当地群众称为“广告明星医院”。这样一家形象颇好的医院,近来却事故频发:小病而来的万先生被诊为精神病而险些丧命;身患癌症的潘女士也被误诊为小病而耽搁治疗。
该院网站上的“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奖状,也被证实是假冒的……
小病大病险些要命
2006年2月27日上午,家住南昌市的万仁宏到第五医院看病,被诊断为“肛周脓肿”。医生让他做手术治疗,主刀医生是肛肠科主任王富强。两小时的手术后,“病人安返病房,生命体征平稳”。同室病友见到手术后的万仁宏时,看他的精神状态,以为他是来探视病号的。次日凌晨,值班医生发现万仁宏“神志不清”,等上午王富强主任查房时,他已不省人事。
五院副院长罗明说,28日下午专家会诊后,认为万仁宏的神志不清是手术引起的“应激障碍”,属于手术导致的并发症,通俗而言就是一种精神病,同时按精神病的治疗方法进行了处理。但是万仁宏依旧不省人事。3月1日下午,在家属强烈要求下,五院把万仁宏送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后期的近四万元医疗费一直由五院支付。
广丰县永丰镇的潘女士也有相似遭遇。2004年6月11日,她因为左侧乳房肿痛到五院就诊。考虑到三年前她曾做过注射隆胸术,接诊大夫很肯定地说:“乳房内的肿块是隆胸材料,可以抽掉。”当天她就做了“乳房硬块抽吸术”。手术后,潘女士的发病部位仍然肿、痛,后来她又在五院接受了几次治疗。2005年元月,潘女士在上海某医院就医,确诊为乳腺癌晚期伴多处转移。为此她前后花费了20多万元医疗费。
由于病魔缠身,债台高筑,潘女士想到了自杀,在公安部门的介入下,才未酿成悲剧。2006年元月,江西省医学会就此进行医学鉴定。报告说,由于“医方未进一步查明肿块性质”、“对穿刺抽吸物未进行病检”,“专家组一致认定本病例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潘女士说,鉴定下来后,五院还在推卸责任,“他们说我的癌症是由隆胸引起的,与他们手术无关”。
虚假广告随处可见
是什么吸引众多患者前往五院看病的呢?潘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她是在观看了五院的广告片后,才到那里看病的。“五院说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其实只知道用广告把病人拉过来,再想尽办法留住病人,他们只要经济效益。”万仁宏的姐姐说,他们同样是看了五院的广告才去的,“他们说做手术不痛,哪里知道结果竟然是这样。”
南昌大学一附院一位职工说,他的亲戚看了五院的广告后,专程从赣南到五院看不孕不育症。开始时大夫说“把握很大”,可是他花了两万多块钱依然不见动静,这时大夫才“搬出书本来讲科学”,所以我对五院很不信任。
采访过程中,记者在五院的宣传册封面及医院网页上看见“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的称号。但是据中国医院协会“全国百姓放心医院”活动办公室汤女士称,五院“现在肯定不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据了解,该奖项共由三个组织、四级评选而来,五院可能曾经申请过,但是现在档案中并没有。汤女士表示,如果情况属实,该协会将依法追究五院的法律责任。
在肛肠病诊疗中心的宣传画册上,“无任何并发症”、“无一例复发”等字样赫然在目,甚至还有患者“现身说法”做证明,并且使用了治疗前后的照片做对比。南昌市商标广告处刘处长说,在医疗、药品的广告中,用“绝对”之类的字样及以患者的名义宣传疗效都是非法的。据洪工商商广处字(2006)第04号文,2006年3月7日,五院在XX报A10版发布“治好前列腺炎才能如此顺畅”的医疗广告;3月9日又在XX日报发布“探囊取石真轻松”的医疗广告,“至调查结束,当事人(五院)未能向本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发布上述广告的医疗广告证明”。南昌市工商局以此认定这些属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