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Ⅱ”和世界杯商标均有假冒
本报讯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经渗透到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当中。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室于昨日向社会公布十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十个典型案件,是由我省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公安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提供。其中,在专利案件方面,许诺销售侵权行为的领域不断扩展,专利权权属纠纷冰山渐露;在商标案件方面,假冒国际著名商标和国内知名品牌的现象时有发生,侵权人的手法越来越隐蔽且不断翻新;在著作权案件方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问题日渐突出,侵犯电子出版物著作权等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另外,如何平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是值得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在发展变化上呈现出新的特点。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唐毅认为,公布这些案例旨在提醒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形成一个及时有力、处理公正高效、违法犯罪必究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另悉,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1—2006年广州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情况和2006年广州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以下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特点及案例。
■特点一
侵权产品就在我们身边
案件一▲
侵权药品竟参加投标
天津某制药公司发现广州市某医药公司以东莞某厂生产的“养血清脑颗粒”,参加去年驻穗医疗机构药品招投标采购活动,于是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起处理请求。2006年4月10日,省知识产权局勘验检查,认定该“养血清脑颗粒”的生产侵犯了天津公司的发明专利,责令广州公司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利害关系人东莞某制药公司不服,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省知识产权局处理决定的判决。
案件二▲
地下工厂制售“国际名牌”
在2005年,四川省警方侦办一宗特大制售假冒“SK-Ⅱ”、“LANCOME”等品牌化妆品案件,发现这些假冒化妆品的货源,均来自广州市兴发广场某档口,于是将案件移送广东警方。广东省公安厅及广州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于去年7月13日,联合广州市工商局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捣毁了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的地下工厂1宗。
案件三▲
境外品牌在我国成功维权
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起诉谭慧开侵犯“LV”商标专用权。后被告侵权人既受到行政处罚,又被判侵权及赔偿。该案成为境外知名品牌权利人在我国维权的成功案例之一。
■特点二
“名案”层出不穷
案件一▲
“美在花城”起波澜
广州电视台前广告部主任华佛尘称,自己策划了“广告新星大奖赛”方案时,为其冠上“美在花城”之名,并参与筹措比赛。华佛尘提出,自己拥有“美在花城”这个名词和大赛策划方案的著作权,要求广州电视台停止侵权,并赔偿近100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在花城》是影视作品,广州电视台有摄制许可证,是该节目真正意义上的制片者,享有节目的整体著作权。而“美在花城”一词类似一般的口号、标语,并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驳回原告华佛尘诉讼请求。
案件二▲
“诸葛酿”闹出四胞胎
原告A酒业公司是知名商品“诸葛酿”酒的独创人和制售者。该公司在广东市场上发现被告B公司、C酒业公司生产及被告湛江某超市销售名称同为“诸葛酿”、注册商标为“诸葛亮”的白酒,遂将三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所涉两种产品的名称完全相同,包装和装潢相近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说明被告存在主观故意。据此,依法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南方都市报》等发表声明。另外,B公司、C酒业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